一个学生愿不愿意在问卷上说实话,取决于他相不相信这份东西不会被随便看到。
这不是一个技术问题,是一个制度问题——但制度要靠技术落实。
八种事由,各有各的规矩
我们把调阅心理档案的理由分成八种:危机处置、预警办理、复学评估、督导教学、转介交接、本人申请、检查迎评、司法调取。
每一种对应不同的审批级数和有效期。比如危机处置有效期七天、一级审批;复学评估要两级审批、有效期十四天;司法调取必须上传法律文书。
危机的时候可以先看
人命关天的时候不能等流程。所以危机处置这一类允许"先看后补"——先打开档案,两小时内补上审批。
但"先看了"这件事本身一定会被记录:谁、什么时候、看了哪一部分、后来补没补审批。
检查的时候一律去标识
迎检看的是学校的工作做得怎么样,不需要知道具体是哪个学生。所以检查迎评这一类事由,系统给出的数据一律去掉可识别信息。
学生自己可以看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了查阅权。学生可以申请查阅自己的档案——这是他的权利,不是我们的恩惠。
为什么要做得这么细
因为如果做不到,前面所有环节都是假的。学生会学会在问卷上答"正确答案",筛查会筛不出真的需要帮助的人,整套系统就变成了一个昂贵的表格工具。
